为缓解疫情期间,缴费高峰期排队拥堵现象产生,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将于,并一起展开多种缴费途径,为了节省您的宝贵时刻和精力,您能够再一次进行挑选更对自己最合适的缴费方法。
缴费时刻:热用户应当在每年的10月20日前交齐采暖期热费。逾期未缴费的依照合同中约好收取应缴热费5%的违约金;
缴费规范:长府发【2015】21号文件、长府发【2016】267号文件。居民住所: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7.00元(建筑面积)。
非居民(经营性房子和其他房子):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31.00元(建筑面积)。高超越3米的非居民(经营性房子和其他房子)层,每超0.3米,热费加收5%,最高加价不超越50%。层高超越6米的与供热企业洽谈价格。
停热及康复供热处理:如需处理中止或康复供热的用户,应当于每年9月20日前持供热信息卡到地点分公司事务处理大厅处理或微信大众渠道线上处理,用热状况未产生显着的改变的热用户(上一年和本年均为停热或用热状况),可直接按当年收费告诉的缴费方法交纳热费。
缴费需求留意的几点:线上缴费,需仔细承认卡号、用户个人信息及缴费金额,避免误缴,缴错,给您带了不必要的费事。
1、线下收取纸质发票:需带着身份证,用户个人信息卡,银行缴费凭据/线上付出成功截图,于缴费成功24小时后到所属分公司开具纸质发票。
2、电子发票收取:请于缴费成功24小时后,登录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大众号请求电子发票(填写请求信息需与我集团预留信息共同方可请求成功)。
用户个人信息卡:交费或处理相关事务时请带着用户信息卡,信息卡未领、丢掉或更名的热用户,请持业主身份证及房子产权证到地点分公司事务处理大厅处理相关事务。
依据防疫作业要求,进入我公司事务大厅处理相关事务需佩带口罩、检测体温并验证“吉利码”,请予以合作。